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5J3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23 15:20 字体:[]

杨光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自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凯里市试点,到2011年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稳步提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制度启动时每月55元,提高到了每月153元。今年,在十四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高20元,基础养老金达到每月173元。

二、提高缴费城乡居民补贴。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建立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政策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将缴费补贴提高至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长期持续缴费。从新标准实施以来,我州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选择中高档次标准缴费,选择中高参保缴费档次人数呈增长趋势,多缴多得、多缴多补激励机制作用得到体现,城乡居民个人账户积累有效增加。

三、增加财政投入。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发放,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发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您提出“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即参保人员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增发对应年限存储额的1%养老金”的建议,可以激发居民主动缴费的积极性,增加城乡居民个人账户的积累。按您的测算,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多出10年的缴费年限期间(第16年至第25年),个人的缴费累计存储额(含利息)约为3400元,即每月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3400*0.01=34元),一年多领取400多元。目前我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人数67万余人,若10%待遇领取人数选择多缴十年,则全州一年需增加2733.6万支出。根据文件规定,各地加发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同级人民政府按规定承担。由于现阶段,州、县财政资金紧张,在全力保障现有标准发放的情况下,已无多余财力再提高基础养老金。下一步,有关单位也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待财力提升后,进一步建立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切实激发城乡居民主动缴费的积极性,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