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154J0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5-31 10:08 字体:[]

沈大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619 号)文件精神,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分级管理,全省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与财政管理体制相衔接的基金征收、支付和管理等职责。

二、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分级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实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待遇发放。2022-2023年,全州共获得中央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8441万元,其中2022年获得33530万元,2023年获得34911万元,较上年增长4.1% ,有力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

根据省级统一部署,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旧由各级财政部门承担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预算资金的保障和拨付工作。下一步,州财政局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向上对接汇报,加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努力缓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缺口较大的问题,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人社工作。请您在百忙中抽时间在黔东南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议案建议办理平台(http://zhrd.qdnrd.gov.cn/qdnrd)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