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5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5-28 14:48 字体:[]

州委组织部:

刘国珍、龚健凤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中人才振兴的一点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鼓励引导一批人才到乡建设”的建议

(一)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引进,始终都充分尊重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缺什么岗、用什么人,需求何种条件,均由用人单位自主提出,切实根据单位需求开展招聘引才工作。此外,针对基层人才缺乏的实际,对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同时,落实省对基层的倾斜政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于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学历可以放宽至中专,进一步鼓励更多具备农业专业水平能力的人员到基层从事农技工作。近三年来,为农业系统招聘引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203人(其中:基层农技部门155人)。

(二)落实对民族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的倾斜政策,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至25%,同时,对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事业单位,脱贫县、脱贫乡(镇)及脱贫村所在乡(镇)的事业单位,优秀档次比例可提高至30%,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三)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到贫困地区领创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助力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30号)精神,社会优秀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退役军人、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基层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退休人员、省外科技人员等)到贫困地区领创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在所领创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其学历、年龄、技术能力水平等条件符合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引才要求,县级人社部门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并报县级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择优聘用到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鼓励社会优秀人员向乡村一线流动。

二、关于“有序引导大学生到乡建设、返乡能创业”的建议

(一)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不断健全制度、搭建平台、完善考核、落实待遇,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创造条件,2023年度全州共招募99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2024年我州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110人,招聘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印制发放《黔东南州人社系统惠企纾困政策手册》《黔东南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个人篇)、黔东南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企业篇)》等宣传资料50万册,落实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引导和支持大学生等各类人员返乡创业。2023年来,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兑现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13万元,创业场所租赁补贴51.14万元,为241名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青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1笔4311.30万元,扶持723名大学生成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