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宋年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三小(小企业、小作坊、小农场)”工程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针对代表提出“就业指导部门开展“新农人”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各类技能培训,充实“三小”工程的青年劳力”的建议措施,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2023年以来,我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和“四新”“四化”建设需要,结合乡村振兴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短平快技能、中长期项目制、“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农村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一是落实政策惠民,大力推进“技能贵州”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深入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广泛开展培训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城乡各类劳动力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针对有培训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等各类劳动力根据其意愿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努力提升他们就业技能和工资议价能力。二是促进就业增收,大力实施“以岗定培”制度。强化“以产定培、以企定培、以岗定培”导向,指导县(市)人社部门围绕产业发展、企业用工和劳动力技能提升等需求,全覆盖开展培训就业意愿摸排,制定“新农人”培训计划,针对农村各类劳动力按照“先定岗、再定培”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指导县(市)人社部门发挥就业和全员培训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政企沟通和双向投入机制,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鼓励相关企业以“订单”“定岗”方式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培训,鼓励劳动者先签订上岗协议再参加培训。三是转变培训方式,大力推广“证书直补”制度。支持企业多元化开展职工岗前、转岗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推动技术工人“全员持证”工作,鼓励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及企业自主培养职工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劳动者或企业“证书直补”补贴。
2023年以来,全州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2577人次,其中: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用工企业(含小企业、小作坊、小农场)等社员、职工就业需求开展短平快技能培训26996人次,围绕“四化”建设和服务业创新工程、重点招商企业等用工需求开展中长期项目制培训10484人次,围绕乡村振兴对创业人才的需求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1734人次,兑现企业职工和个人“证书直补”3363人次。参加培训的42577人次中,培训农村劳动力40770人次、脱贫劳动力17820人次、易地搬迁劳动力5773人次,培训企业职工13712人次,培训16-35岁青年劳动力11694人次。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各类人群的培训就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实用技能、岗前、转岗和在岗技能提升等各类技能提升培训,努力提升城乡各类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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