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 三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5-13 10:04 字体:[]

州卫生健康局:

农工党黔东南州工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精神,2022年12月,我州印发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2〕90号),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导向,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一是全面实行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管理,薪酬总量由基本薪酬、增资薪酬、激励薪酬、单列薪酬和绩效薪酬五部分构成,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国家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动态调整薪酬总量水平。二是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探索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公立医院自身功能定位和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计更加有效的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或薪酬项目,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鼓励公立医院积极探索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三是完善内部分配体系。充分体现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等。目前,全州各级正在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稳步推动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四是稳慎推进薪酬改革。医共体薪酬改革属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其中一项内容,我局将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统筹部署,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情况,对具备条件的医共体同步稳慎推进薪酬改革工作。同时,鉴于国家和省关于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尚未出台,市(州)无制定相关政策的权限,下步待省级关于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州配套落实政策,共同推进全州医共体薪酬改革工作。

二、关于“激活职称评审”

一是稳步下放评审权,强化指导监督。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于2022年将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并加强对自主评审单位职称政策规定、评审标准、系统操作的培训,到评委会评审现场开展工作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评审权下得去、接得住,有效保障评审工作质量。2022年以来,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自主评审75人,取得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54人。二是落实激励政策,稳定基层人才队伍。为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2023年,省人社厅会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建立分级评价、分级使用制度,新增激励政策,对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工作年限或任职年限的,放宽成果代表作数量要求。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好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的职称政策。切实做好基层副高级评审认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项职称评审工作。2023年,全州卫生系统有16人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6人通过基层副高级职称认定评审。

三、关于落实用人自主权

一是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充分尊重用人单位意见,对于单位报送的招聘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均予以支持和保留。同时,根据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对于各县(市)的公开招聘,全面实行备案管理。2023年,我州共发布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计划124个,到位98人;人才引进计划139个,到位80人。2024年,进一步加大对公立医院招引力度,共发布公开招聘计划148个、人才引进计划167个。二是在岗位设置方面,我州也充分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对于岗位结构比例的核定,在《关于调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86号)规定范围内,可根据单位实际需求进行设定。同时,对于县级医院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可即评即聘;一级医院(乡镇医院、社区服务站中心、站)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可即评即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