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宣传部:
民建州委提出的《关于建立制度保障,将苗侗传统工匠精神发扬光大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州苗侗传统工匠工作基本情况
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苗侗传统工匠工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向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提升黔东南文化软实力,加快黔东南民族特色文化强州建设,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续写新时代黔东南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黔东南新未来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对此,为加大我州职业技能和苗侗传统工匠培训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培训的政策,特别是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加大了苗侗传统工匠的保障和培训力度,探索建立了“名工匠、名绣娘、名厨师、名导游”等“三名工程”名人才作用发挥机制。按照“三名工程”要求,州妇联等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评选“名绣娘”活动,共评选出了30名“名绣娘”,并享受相关待遇。据统计,2016年来,全州共培训绣娘、传承工匠艺人8380人。
二、我州苗侗传统工匠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培训对象难组织。一是由于我州各县(市、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很多年轻人普遍外出务工,留守在家人员基本为老弱妇孺儿童,文化程度非常低,多数人以传统的生产模式为生,培训对象很难组织;二是由于现在的培训都是政府买单,在培训工作中,是政府出钱要他培训,而不是他自己出钱要培训。比如:驾驶员培训,由于他需要、他想学,一万、两万他自己愿意掏钱参加培训,但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虑共性多些,差异性少些,仅管一分钱都不要他们出,他们都不太愿意或者不认真参加培训,在培训中,自己想走就走,想来就来,随意性很大,很难监管,培训难度大。
(二)财政困难难投入。我州各级财政都非常困难,在投入资金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上的确少。据了解,我州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资金都是由上级安排培训任务和资金。比如,人社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就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开支。
(三)培训设施陈旧差。一是我州民办培训机构基础条件都较差,培训设施设备落后,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培训基础条件好的学校基本均为财政拨款的培训机构,这类机构缺乏培训的积极性,不主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二是培训机构的师资缺乏,尤其是缺乏一些业务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强的高级技工教师,有些老师属“挂名式”的,培训教师基本上在开班后临时聘请,真正参加培训上课的时间不多。
三、下步做好我州苗侗传统工匠工作打算
(一)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积极配合州文广局、州工信委深入推进实施《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示范基地。扎实推进黔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持续提升“非遗周末聚”品牌活动的文化内涵。
(二)推进传统工艺保护振兴。积极配合州文广局、州工信委、州民宗委、州旅游发展委、州妇联实施黔东南州传统手工技艺“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和我州“三名工程”。培育一批传统工艺振兴项目,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提高传统技艺传承人创新能力,提升贵州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及旅游商品市场占有率。根据《黔东南州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2018年度黔东南州传统工艺研培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传艺培组办通〔2018〕1号)文件精神,2018年,计划培养大师级领军人才10人;重点培养骨干人才100人;重点培养优秀传承人群1000人;重点培养普通传承人群10000人。
(三)鼓励民办机构加大投入。鼓励和督促民办培训机构加大培训软硬件的投入,使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培训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民办培训机构在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同时,督促民办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教师条件达到培训规定要求。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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