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 培育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7 16:36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办发〔2025〕4号)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意见》关于“注重数字赋能和机制构建并举,完善服务措施、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基层就业服务便捷化、精准化、多元化”的要求,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在我州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就业创业推荐官”群体,提升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水平,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助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项目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

二、购买主体

黔东南州就业局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核心任务,结合黔东南州“四化”建设、资源禀赋及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通过培育10名本土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就业创业推荐官”群体,构建“政策传播+岗位对接+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模式,打造“就业创业推荐官”矩阵。服务周期内累计在抖音、快手等各类平台发布就业创业服务视频120条以上(每名“推荐官”每月制作并发布1条以上,且单个视频播放量达10万人次以上),累计开展入企探岗、直播带岗等就业服务活动120场次以上(每名“推荐官”每月通过并不限于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方式开展就业推介服务1次以上,平均每次活动视频浏览量10万人次以上),实现服务效能提升,品牌效应凸显。

四、实施方式及期限

实施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运营。

实施期限:1年。

五、主要任务

(一)承接本项目的第三方机构主要职责

1.培育10名以上“就业创业推荐官”。培养他们参与开展直播带岗、入企探岗、就业创业载体和服务活动推荐、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引入“导师带徒制”,每名“推荐官”匹配1名人社部门业务骨干+1名MCN机构运营专家,全面提升他们的政策素养和工作技能,全面熟悉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掌握短视频拍摄剪辑、直播话术设计、企业调研方法等技能和工作技巧。

2.创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制作方言版政策解读、重点企业招聘、阶段性重大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劳务品牌培育等各类短视频(每期≤2分钟),并联动投放“推荐官”个人账户、“苗侗就业通”微信小程序、“黔东南州就业”微信公众号或者公司其他媒体平台。

3.强化对“推荐官”的教育管理。须对培育的“推荐官”实施全流程行为管理,建立“推荐官”准入审查、日常监督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因“推荐官”个人不当言行等导致购买方形象受损或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二)“推荐官”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承接主体工作安排参与“就业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现场解读政策,入企摄制“沉浸式招工短视频”(展现工作环境、薪资福利、企业文化等),开展“直播带岗·云聘黔东南”专题活动(可联动抖音、快手、苗侗就业通等平台)等。

六、资金预算

预算资金40万元。

七、采购方式

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公告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八、承接标准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人力资源服务或文化传媒业务;

2.拥有3人以上专职新媒体运营团队(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

3.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惩戒记录;

4.承诺配备至少1名省级以上人社部门认证的就业创业导师;

5.培育的“推荐官”,在项目实施的第6个月结束后,个人单个自媒体账号关注人数不低于10万人。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双方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分项目实施初期、中期、验收合格期三次向承接方支付服务费用,其中:项目实施初期拨付项目总款项的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实施的第6个月结束后,完成序时任务工作量的,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总款项的40%,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剩余款项。

十、报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参与报价的,须提供委托书,相关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方案。

4.3人以上运营团队成员身份证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相关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项目资金报价表》(附件1)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将以上相关资料装于密封袋,完全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州就业局。

以上报价资料均不予以退还,请相关参与报价单位自行作好备份。

十一、其他

(一)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成果以及最终成果(包括并不限于脚本、分镜、素材、程序代码等)著作权、专利权等全部知识产权归属于黔东南州就业局所有。项目实施结束前,承接方须将项目所有成果(包括中间成果)移交黔东南州就业局。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7:30前。

2.报送地点:黔东南州就业局(凯里市韶山南路58号嘉瑞广场5栋三楼),联系人:张莉、杨启立,联系电话:0855-8220857。

附件:1.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项目资金报价表

2.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项目购买服务响应单位评审得分表

黔东南州就业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项目资金报价表.xlsx

附件2  黔东南州2025年“就业创业推荐官”培育项目购买服务响应单位评审得分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