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13 00:00 字体:[]

 

一、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完善职业资格机制,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引进人才在本州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保持社会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审核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州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好吸引国(境)外专家、省外留学人员来州(回州)服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以及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监督;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培训以及州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岗位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规定,承担奖励表彰日常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11、配合做好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12、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6个科室(含老干科、纪检监察室),下属事业单位6,即: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黔东南州就业局、黔东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其中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和黔东南州就业局财务独立核算。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为黔东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211.4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06.3万元,增长16.08%。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三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公开01表合计数)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53万元,占98.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62万元,占1.65%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92万元,占54.1%;项目支出888.91万元,占4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159.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14.01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公开04表合计数)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8.47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了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项目的执行力度;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697.40万元,占88.7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215.60万元,占11.2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84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第四次人才博览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追加调整工资标准经费等;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解决。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758.68万元,支出决算为832.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追加调整工资标准经费;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解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857.75万元,支出决算为865.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第四次人才博览会、公车改革补贴等经费;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解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58.16万元,支出决算为62.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当年预算为1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9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22万元,比上年减少4.21万元,降低16.56%,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占23.57%,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2万元,占49.1%,比上年减少4.71万元,降低31.16%,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占27.33%,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9.51%,增加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往返机票、境外食宿费、交通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及各县对口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及办理公务等的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91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2万元,2015年增加30.31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差旅费、印刷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州人社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