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2022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按照规定指导有关部门引进人才在本州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做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实施细则和拟订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管理、运营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审核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及退休政策规定,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工作。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配合做好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13、受理和办理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放、委托的审批事项及其他工作事项。
14、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州委、州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含行政机关1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4个,即: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黔东南州就业局、黔东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下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即: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和黔东南州就业局财务独立核算。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为黔东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局机关及下属4个事业单位(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编制总人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44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7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社会化聘用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6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总收入470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3.97万元,占总收入的33.04%;上年结转3149.29万元,占总收入的66.96%。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03.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8.49万元,占总支出的96.07%;卫生健康支出84.50万元,占总支出的1.80%;住房保障支出100.27万元,占总支出的2.13%。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收入4703.26万元,与上年预算收入6446.64万元相比,减少1743.38万元,下降27.04%。下降主要原因:2020年年中收到财政下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5000.00万元,2020年未发生支出,全部结转2021年使用,2021年支付2024.42万元,结转2975.58万元2022年使用。
2022年度预算支出4703.26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6446.64万元相比,减少1743.38万元,下降27.04%。下降主要原因:2020年年中收到财政下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5000.00万元,2020年未发生支出,全部结转2021年使用,2021年支付2024.42万元,结转2975.58万元2022年使用。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4703.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2080101)1214.65万元(含行政单位离退休),占总收入的25.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117.99万元,占总收入的2.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5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5.51万元,占总收入的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84.26万元,占总收入的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975.58万元,占总收入的63.2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4.50万元,占总收入的1.8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100.27万元,占总收入的2.13%。
财政批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3.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68.61万元(含行政单位离退休),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2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0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53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行政单位医疗84.5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4%;住房保障支出100.27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470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69万元,占总支出的34.22%;项目支出3093.57万元,占总支出的65.78%。财政批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3.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3.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80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7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72%,与2021年度预算支出相比减少2.33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包括: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地(州)、县、乡(镇)、村等单位来黔东南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及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度预算支出相比增加2.25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公务接待费2.28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度预算支出相比减少4.58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预算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根据上级部门统筹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度预算支出相比持平。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批复我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00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包括劳动保障监察和人才博览、人才引进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2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234.18万元,其中:办公费13.18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3.10万元,电费8.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40.00万元,维修维护费3.06万元,福利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60.58万元,会议费4.02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6.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初,国有资产合计342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63.78万元,固定资产164.93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2年,财政批复我局部门预算资金总额1553.97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
保障日常业务办公需要,全面推进人社工作,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围绕稳定就业局势,着力抓好就业工作;二是围绕全民参保目标,着力抓好社会保障;三是围绕人才强州战略,着力抓好人事人才;四是围绕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抓好劳动维权;五是围绕年度指标任务,着力抓好居民增收。
2、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00万元。其中:
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完成2022-2024年根治欠薪相关工作、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监管工作、全州劳动保障监察案例分析暨业务培训会等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2022年根治欠薪相关工作、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监管工作、全州劳动保障监察案例分析暨业务培训会等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2022年至2024年召开会议次数大于等于15次,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大于等于96%,案例分析暨业务培训会时间每年6-8月,劳动保障监察成本支出控制在15.00万元内,实施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对象投诉率小于等于5%。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2022年召开会议次数大于等于5次,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大于等于96%,案例分析暨业务培训会时间6-8月,劳动保障监察成本支出控制在5.00万元内,实施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对象投诉率小于等于5%。
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人才博览、人才引进。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完成2022-2024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引才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2022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引才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2022年至2024年人才引进计划发布数大于300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大于30人,完成引才工作时间36个月,成本支出控制在60.00万元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数量不断提升,引才单位参加引才活动投诉率小于等于5%。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2022年人才引进计划发布数大于100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大于10人,完成引才工作时间12个月,成本支出控制在20.00万元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数量不断提升,引才单位参加引才活动投诉率小于等于5%。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涉及本单位的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附件二-1(州人社局):2022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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